上星期六選舉結束當晚,氣到連吃3碗冰,結果搞的隔天胃痛發燒...知道民進黨做的這麼爛,肯定會輸...只是沒想到輸的這麼慘...一直到今天我才能用比較理性的方式說出我的想法。基於淺綠的立場...高興的是我最杜爛的阿扁還有『上杜下謝又連莊』可以打包走人了,悲哀的是台灣又重回一黨獨大的時代,這種結果對民主的發展是極其不利的。本人詞拙...所以下面引述黃帝穎先生於東森新聞網投稿的【真正的民主,須要制衡!】一文:
民主可能毀滅民主?一九三三年德國,希特勒率領的納粹黨以民主方式贏得德國國會大選,並順利當選總理,同時掌控了德國的立法權和行政權,同年也改變了民主政體,消滅了威瑪共和國,德國進入獨裁統治時期,也開啟了二次世界大戰的禍端。
德國經驗告訴我們,任何權力過渡集中,無有制衡,將可能導致國家權力殘害人民,縱使以民主方式產生政府公職,仍可能因為人民的無知或放任,讓民主來毀滅民主,因此新時代的德國憲法設計了「防衛性民主」,讓大法官作為民主憲政的守護神,宣告任何違反民主理念之行政或立法行為違憲,防止人民再次淪為獨裁統治下的犧牲者(我國大法官釋字第四九九號解釋援引之)。
二○○八年台灣國會選舉,曾經獨裁統治我國的中國國民黨贏得了立法院四分之三席次,完全主導了立法權,依我國現行法制,立法院必須具備三分之一以上立委連署(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),始能開啟大法官違憲審查程序,也就是說,倘若國民黨在國會提出如:統一法等法案,讓渡我國部分主權或放棄某些人民之基本權,立法院並沒有其他政黨有能力啟動司法的違憲審查,則遑論大法官能透過「防衛性民主」來宣告讓渡主權或侵害人權的立法違憲,此時一黨獨大的立法院已不受司法機關之制衡。
準此,人民只能期待以總統為首的行政權能發揮捍衛民主憲政的制衡效果,除了與立法相互監督、合作,若遇立法院所制定法律有違憲疑慮,行政機關更有聲請大法官解釋(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)之義務,形成行政、立法、司法三權分立的民主憲政運作,惟吾人擔憂,國會一黨獨大而三月後之總統當選人,倘若與國會大黨屬於同一政黨,則行政、立法合一,將能跨越司法,無有制衡,人民將承擔國家行為有顛覆民主、讓渡主權之危險,德國經歷慘烈的納粹獨裁統治,讓理性的德意志民族記取歷史教訓,建構了「防衛性民主」,相信同樣歷經獨裁統治的偉大台灣人民,亦能珍惜得來不易的民主成就,體認國家權力相互監督、制衡的重要性,於總統大選時展現台灣人民珍愛民主的智慧。
這次選舉讓我心情好轉的關鍵,在於王世堅跳海的後續追蹤報導,希望他在3/22號總統大選前夕,腳綁鐵鍊跳入太平洋,以象徵民進黨改革的決心,阿堅,我們會為你在海邊立銅像紀念的,銅像的碑文是屈臣仕的『我敢發誓!』
2 則留言:
他最好套個救生圈...漂到彼岸不用回來了...我們大家都不會為他牽掛的...請他一路好走...哈!
哈,這大概是過年前唯一值得期待的電視秀吧~噗
張貼留言